端游产品
手游产品
热门游戏 最新游戏 测试游戏 预约游戏
你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正文

《枪火重生》-「灵界狂潮」小贴士

发布时间:2023-09-27

各位少侠大家好!

《枪火重生》手游全新模式「灵界狂潮」终于和大家见面啦!不知大家是否已经成功抵挡住怪物的进攻,击败最终的首领【吞天】了呢?为了让各位少侠更好的适应新模式,太子特意为大家准备了一份「灵界狂潮」小贴士,请查收!

 

•「灵界狂潮」解锁条件:
主界面「其他冒险」现包含原有的「每日试炼」和最新上线的「灵界狂潮」两种模式。当玩家在天赋等级到达60级时,即可通过「其他冒险」入口进入「灵界狂潮」模式

 

•关于【聚灵阵】及【灵玉】:
在灵界狂潮模式中,除英雄的专属天赋外,其他通用天赋不会生效,取而代之的是【聚灵阵】和【灵玉】系统
*【灵玉】按照形状可以分为7种,每一个【灵玉】都会为玩家提供独特的加成效果
*【聚灵阵】是容纳【灵玉】的法阵,【灵玉】必须放置到【聚灵阵】之后才会在战场内生效,【聚灵阵】可以通过消耗精魄来扩充容量
*【聚灵阵】并不能容纳所有的【灵玉】,玩家需要根据自己的玩法需要来调整携带【灵玉】的种类和排列方式
*部分【灵玉】需要解锁后才可以使用

 

•关于游戏节奏:
随着游戏进行,玩家需要击退一波又一波如潮水般进攻的怪物。当玩家成功抵御一波怪物侵袭后,可以获得同时与金爵、工匠、行脚商的交互机会,并且地图上会适时刷新神秘宝箱。在抵御数波怪物的进攻后,玩家会遇到精英怪挑战,击败精英怪后玩家可以获得【灵爵】奖励。在击溃所有精英怪后,通往混沌之界的传送门会开启,玩家进入后将面对危险且极具压迫感的首领-吞天,击败它!就可以获得游戏的最终胜利!
*每波怪潮会有一个限定时间,在时限内击杀所有怪物,玩家会获得额外铜币奖励。超时所有怪物都会被自动清除
*玩家每清理一波怪物,就会进入一分钟的休息阶段,通过点击屏幕上方按钮,可以进入奖励窗口,同时与金爵、工匠、行脚商进行交互,从而升级觉醒、强化武器并购买道具。请玩家们注意,并手动确认是否有遗漏宝贵的成长机会

 

•关于奖励界面:
*灵界狂潮中,每波工匠都会提供无限的强化次数,行脚商则会提供无限的商品刷新次数,并会重新上架秘卷,你可以一直消费——只要你的铜币够多,金爵也是可以买到的!
*在行脚商处,在金币不足时,玩家可以锁定心仪的道具,在刷新和新一轮奖励中保留该道具
*在单人模式下进入该奖励界面,游戏将暂停;组队模式下游戏不会暂停
*休息阶段,玩家可以点击“跳过”按钮提前结束休息时间
*带有双子铭刻的武器在击败第一轮精英怪后才会掉落

 

•关于【灵爵】:
击败精英怪后会获得【灵爵】,玩家与之交互后可以选取强大的灵界赐福
*灵界赐福分为英雄专属和通用,玩家在某一系的普通觉醒投入越多,越容易选到与之相关的英雄专属灵界赐福
*玩家可以消耗精魄来刷新灵爵的选项,每刷新一次,下一次刷新将会消耗更多的精魄。该刷新没有次数限制

 

•关于首领【吞天】:
玩家坚持12个阶段后,地图内将开启通向首领关卡的传送门,击败首领后将获得游戏胜利
*首领【吞天】拥有三种不同的形态,形态随着血量的减低依次变化
*注意血条下方五个紫水晶&一个手的图标,攻击图标示意部位造成的伤害会显著提高
*首领【吞天】在血条下降到一定程度后会释放全图范围的吸引技能来回复自身生命值!玩家可以躲在石柱后方暂避锋芒,不过还是请尽快将其击杀!

 

•关于游戏流畅性优化:
新模式性能消耗较高,如遇到帧数过低情况,可适当降低【画质等级】或关闭【队友特效】,以保证画面表现流畅

以上就是太子为大家带来的「灵界狂潮」小贴士,希望对各位少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新模式内容有更多想法和建议,可以给我们留言反馈,我们会认真评估你们的每一条意见,并在后续的更新中进行迭代调整。感谢大家对《枪火重生》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枪火重生》手游 《枪火重生》手游是一款融合了第一人称射击、Roguelite随机元素和RPG策略选择的国风冒险闯关游戏。 玩家在游戏里可以操纵不同英雄体验多种流派玩法,使用随机掉落的武器在随机性关卡中进行冒险挑战。 既可以单人畅玩,也可以最多四人组队,享受共同冒险闯关的乐趣。
人物图片
下载二维码
健康游戏忠告/ 抵制不良游戏/ 拒绝盗版游戏/ 注意自我保护/ 谨防受骗上当/ 适度游戏益脑/ 沉迷游戏伤身/ 合理安排时间/ 享受健康生活

粤网文〔2021〕3667-556号 文网文 (署)网出证(粤)字第040号 ISBN:978-7-498-09111-6 国新出审[2021]954号 全国文化市场统一举报电话:12318 违法及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著作权人:广东利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广东利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出版单位: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粤B2-20060723 粤B2-20060723-3 粤ICP备11083193号-7A 家长监护